涨工资啦!苏州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至2020元!
发布时间:2018-08-01 15:41:12
8月1日起
你的工资要涨了!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从2018年8月1日起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
均执行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
由原1940元/月调整为2020元/月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由原17元/小时调整为18.5元/小时
对我们有什么影响?
有的人或许认为自己的工资
远高于最低工资标准
是不是就意味着调整
和自己毫无关系呢?
其实大错特错!
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
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
最低工资标准
一、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二、注意事项
人社部门提醒,企业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须注意的是,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是加班加点的工资;
二是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是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四是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企业,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也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同时要注意,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应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苏州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病假、带薪休假、试用期工资等等
都跟最低工资标准紧密挂钩!
最低工资上调也就意味着
这些钱也会跟着涨!
到手的加班费要涨!
随着最低工资的提高,加班工资的最低计算基数、社保费的最低计算基数也要提高。加班工资的计算至少应该以最低工资为基数计算,平时、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至少是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小时或者天数折算后的1.5倍、2倍、3倍。